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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8-27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清、交大學生爆料投訴指原承租國宅當宿舍,但近來因房東擔心市府國宅科會查察國宅出租給學生情形紛要學生退租,投訴學生認為學 校宿舍不足,學生到外面租房子,國宅是最佳選擇,不懂市府為何如此刁難,已有學生打算露宿街頭,向市府抗議,也認為國宅的相關規定不合理,市府應權宜調 整。
市府︰國宅條例規定
市府都發處國宅科長強國瑞表示,依據國民住宅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國宅不得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給教職員或學生,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可依法要求改善,且嚴重者還可以強制送法院執行。
強國瑞說,政府興建國宅,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賣給市民,就是要避免與民爭利,鼓勵民眾自己居住,依規定國宅居住1年後可以自由買賣,但不得承租給他人。市 府常接獲國宅管委會陳情,指部分所有人出租給學生,因學生常半夜聚集吵鬧,影響住戶居住品質,市府才會行文給各國宅管委會,不得承租給學生。
學生︰宿舍不夠住
投訴大學生說,大學學生宿舍不足,學生被迫到外面承租宿舍,國宅是學生不錯的選擇,不懂市府為何要強制規定,難道要學生露宿街頭嗎﹖過去也曾有縣市政府興建國宅出租給學生,這是權宜措施,難道給學生方便或減輕學生的負擔,有這麼困難嗎﹖
清大表示,大學部與研究生合計(含新舊生)申請宿舍人數有7709人,分配床數有5874床,申請滿足率76.2%。交大表示,全校學生數有1萬 1864人,宿舍床位有7647床,對於校外住宿學生,校方都會請教官不定期訪視及提供意見,多數會建議學生選擇承租安全及出入方便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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